为加快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沈阳医学院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启动“150计划”,引进和选留150名高层次人才。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及待遇
(一)年龄要求:第一层次人才无年龄要求,第二、三层次人才原则上要求55周岁以下,第四层次人才原则上要求50周岁以下,第五层次人才原则上要求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数量: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不受数量限制。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沈阳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需求信息表》
(四)人才层次:
第一层次:杰出人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业人才、创新人才(长期);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学术帅才;辽宁省“双千计划”杰出人才;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人选;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育工程”十层次人选。
4、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①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名;②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③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5名;④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⑤长江学者成就奖;⑥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集体奖须为排名首位者);⑦中国青年科学家奖;⑧省级最高科学技术奖。
5、担任以下职务者:①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②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③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④国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⑤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⑥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6、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完成该基金所资助课题研究,且取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结题通知者。
7、近5年,在《nature》、《science》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
8、其他相应层次人才。
第三层次:拔尖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100万元,分期下拨,配备实验室、办公室、协助其组建科研团队,在人、财、物的调配和使用上给予一定的自主权,为其开展科研工作提供充分支持。
2、提供安家费80万元。
3、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除执行国家标准工资、津贴和学校绩效工资,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外,5年聘期内每年发放10万优秀人才津贴。编外全职在校工作的,5年聘期内每年支付年薪30万(税前)。
4、如有需要,协助其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随迁、工作调转与就学等手续。
第四层次:优秀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50万元,分期下拨,配备实验室、办公室、协助其组建科研团队,为其开展科研工作提供充分支持。
2、提供安家费40万元。
3、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除执行国家标准工资、津贴和学校绩效工资,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外,5年聘期内每年发放5万优秀人才津贴。编外全职在校工作的,5年聘期内每年支付年薪25万(税前)。
4、如有需要,协助其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随迁、工作调转与就学等手续。
第五层次:高级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30万元。
2、提供安家费15-25万元。
3、执行国家标准工资、津贴和学校绩效工资,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
4、如有需要,协助其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随迁、工作调转与就学等手续。
四、优秀博士招聘条件及待遇
1、招聘岗位与数量:
详见附件2《沈阳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优秀博士需求信息表》
2、年龄要求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国外留学经历或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相关待遇
(1)招聘的优秀博士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安家费=招录博士安家费+紧缺专业博士安家费
①招录博士安家费:按照博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被sci(社科类为cs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折合发放,最高不超过10万元(税前)。安家费发放折合办法:化学专业的博士安家费=if*0.5万元;其它专业的博士安家费=if*1.0万元。影响因子以论文正式发表的年度该期刊影响因子为准。如有第一作者同等贡献作者,第一作者占该论文贡献度的50%,其它同等贡献作者占该论文贡献度的50%;多个同等贡献作者的,贡献度平均分配。
②紧缺专业博士安家费:人体解剖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康复医学紧缺专业博士安家费3万元。
(3)纳入事业编制后,三年内毕业(或出站)的全日制博士(博士后),由本人申报,经沈阳市人才办和沈阳市人社局批准后,被纳入沈阳市“引博”工程人选,可享受由沈阳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提供2000元/月的人才资助,连续资助3年。
(4)纳入事业编制后,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由本人申请,经沈阳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批准后,可领取800元/月的租房补贴,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到指报名邮箱,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获取招聘信息网站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①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好的《沈阳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
②证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③主要学术成果:科研获奖、课题、论文、教材、著作情况。其中,论文只填写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sci收录论文电子版(已接收的论文需提供接收证明,符合引进人才条件填写近5年论文,优秀博士只填写博士在读期间论文)并标明中科院大区分区及影响因子。
④海外留学归国博士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通知面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资格复审需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论文收录原件、项目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形式为“自我介绍+试讲+答辩”。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掌握、科研能力水平、个人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4、体检与考核: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
5、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沈阳医学院人事处(机关楼301室)
学校网址: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86-024-62215900、62215705
联系人:高老师、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