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连市公安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2018-03-01来源:

大连市公安消防局公开向社会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担负基层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灭火救援。

(二)招聘人数:119人。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体格检查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

(四)年龄为18至30周岁。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持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公安系统、退伍军人、具有国家承认并满足消防部队岗位要求的特殊技能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大连市公安消防局统一分配至全市基层单位工作。实行工作20天,休息10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

四、薪金待遇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单位安排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工资为3488元,缴纳“六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公积金)。

注:培训期为三个月,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培训期间,人员工资按照实际工作日发放。

(四)政审

1.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2.消防部队退役人员优先参加政审,其他人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按剩余岗位和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3.政审工作由大连市公安消防局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特别提示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大连市公安消防局组织。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4、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大连市公安消防局门户互联网站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大连市公安消防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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