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8-02-26来源: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综合管理类: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4名,具体职位要求见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机关单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3.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副科级公务员年龄在33周岁以下(即1984年2月28日之后出生);科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属我市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须符合《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跨职组职类转任规定》的要求,聘任制公务员须在首聘合同期(3年)外;

7.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二)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试用期未满尚未任职定级的;曾受过纪律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以现场报名或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非ems快递),报名时间截至2018年3月9日(星期五),邮政ems邮寄材料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近期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电子版发送zzbbgs@szns.gov.cn);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任现职务文件、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等复印件(其中,公务员登记表、任现职务文件、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等复印件可在面试阶段提交,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近两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3篇,如有在地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也一并提供。

现场报名、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委大楼a1422室(黄小姐收),邮政编码:518052,联系电话:0755-26542503,26662944,(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三)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及组织考察。对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五)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以及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研究确定选调人选。综合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单位同意调出函,无法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深圳市内跨职组职类转任的,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通过公开选调方式须转任为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管理,养老方式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报考职位不得高于现职职务层次,选调后任职定级依据报考职位确定。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中共南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负责解释。

 

中共南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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