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 注 |
财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00110480004) | 134.2 | 104241210105 | 3月8日 上午 | |
104241252417 | ||||
104241253309 | ||||
局直党委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00110480005) | 135.9 | 104241143521 | 3月8日 上午 | |
104241295308 | ||||
104242206622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3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hncbjlrc@163.com。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23日17时前传真至0371-63285220或发送扫描件至hncbjlrc@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一)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2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审核(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其他材料: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材料邮寄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77号储备大厦807室,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收,邮编450008,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二)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3月5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为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间,请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我局劳动人事处进行复核。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77号储备大厦807室。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8年3月8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中天迎宾馆12层候考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向北50米。可乘29路和32路公交车到花园路黄河路站。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拟定于3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确定后,我局会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当天7点50分之前在劳动人事处办公室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手机等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如有作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局劳动人事处,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因而影响面试相关工作的,后果自负。
(三)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371-63321238(电话)
0371-63285220(电话/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待业证明(样式)
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