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村(社区)基层干部招考公告(205人)
2018-02-08来源:


为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顺德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顺德户籍大学毕业生到其所在镇(街道)的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贯彻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经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毕业的顺德区户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限报户籍所在镇街相关职位)。

(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中共党员优先;

2.勤奋好学,有较好的口头表达、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发展潜质;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016、2017年毕业生要求在公告当日前取得相关户籍和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毕业生要求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户籍和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13日9:00时至2018年3月1日16:00时。报考人员可在开始报名后登陆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zzb.shunde.gov.cn)或各镇街政务网进行网上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根据网上指引于笔试前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时,由各招考单位决定是否需要核减拟招聘人数。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确定体检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考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六)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

四、待遇和管理

按所在镇(街道)有关制度执行。

五、咨询电话和报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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