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余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选调事业单位公告
2018-02-07来源: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余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金融管理等工作。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本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经济、财务、金融相关专业毕业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经济、财务、金融等工作5年以上;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男性,身体健康;

(六)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且符合我市人事选调相关规定。

三、选调程序与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2018年2月9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余姚市金融办(余姚市中宇大厦9楼)

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籍中心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请同时上交《余姚市金融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现场接受资格审核。

(五)公示、调动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经市金融办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余姚市人才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允许选调职位空缺。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报考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报考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请自行下载。

(二)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12月31日,按满12个月为1年计算,凡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入工作时间。

(三)选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五)根据事业单位职位设置有关规定,原聘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事业人员在调入新单位后根据职位空缺情况重新认定职位等级; 不保留原单位中层待遇,根据金融办实际情况考虑相关中层岗位。

(六)本公告由余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及咨询电话:阮勇62851218。

 

余姚市金融办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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