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8-02-07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分数线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信访办公室(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1029) 126.20 172111320318 时间:3月9日上午8:30,请于当日8:00前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到地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四层第六会议室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11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一)按照提供的确认参加面试模板(详见附件1),发送电子邮件,并同时发送传真。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二)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1日16时前发送传真或发送扫描件至我局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3月9日8时前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六)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面试将于2018年3月9日上午8:30进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四层第六会议室报到。

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定于3月8日上午进行。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当日上午8时前到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二)考察人选的确定

综合成绩达到8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联系方式:010—59957640,59957634(传真)

电子邮箱:ganbuchu@satcm.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工人体育场西门对面)。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2018年2月6日

相关附件:

(1)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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