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8-02-0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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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对象

顺德区外各级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选调100名。

二、选调条件

(一)学历条件。

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二)其他条件。

1.最高年龄为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放宽至32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4.职位表中具体要求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和党纪、行政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5.具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

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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