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选聘博士及英语翻译的公告
2018-02-01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作为统筹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机构引进、科技创新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性城区、坪山高新区建设;负责全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科技发展资金、“双创”及科普教育,促进高新术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为加快建成深圳“东部中心”、规划建设坪山高新区、引进海外高端创新资源提供高端智力支撑及服务,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科技创新专业急需紧缺专业博士及英语翻译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公开引进博士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往届博士学历学位人才,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公开引进英语翻译要求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英语口译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专业及数量

公开引进博士人才名额为4名,翻译1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引进,其中:①物理类、化学类、材料类、生物类、光学类、仪器类、工程类、计算机类、电子类等相近或相似专业博士2名;②规划类、经济类(含金融类)等相近或相似专业博士2名;③英语翻译1名,专业背景为工学类、经济类、管理类专业。

三、岗位待遇

(一)选聘博士生及英语翻译通过面试后,在单位进行6个月的适岗考核。适岗考核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综合补贴不少于1万元(税前),具体面议。

(二)通过适岗考核的,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按照适宜原则协商确定岗位薪酬,年薪最高35万元。

(三)人才住房:由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部门优先安排一套人才住房。

(四)对引进的人员实行接受入户、合同聘用、待遇落实考核评价、职业发展等“一条龙”管理服务。

(五)对于符合申报市、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我署将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兑现相应高层次人才福利待遇。

四、岗位其它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2018年博士及英语翻译选聘报名表》投递到邮箱:xulinlei@szpsq.gov.cn。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09:00至3月15日17:00。

3.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者网上所填报信息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且与面试当天提交的报名纸质材料一致;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4.面试当天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如下(按顺序装订):

①《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2018年博士及英语翻译选聘报名表》(原件);

②个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户口本(复印件);

④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个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适岗考核

体检合格者在指定时间内前往用人单位进行为期6个月的适岗考核,考核内容以考生报考岗位的履职要求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职业品质、心理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选聘录用

适岗考核结束后,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对于愿意留在坪山区工作的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按协议年薪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755-84622753、89320362。

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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