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职位及聘用管理方式
招录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6名)。被录用人员与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服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工作,录用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用工单位灞桥区法院负责。
二、招录对象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法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聘用制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薪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工资1680元/月,
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200元/月+绩效工资300-500元,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采取网上发送个人电子简历方式报名。
邮箱地址:sxhhqr@163.com
资格审查合格者,灞桥区法院将会电话通知本人规定时间来进行面试,参加面试时,本人应携带学历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西安市灞桥区法院 卢荣肖029-83512131
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于女士 89558248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2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