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人员遴选公告(2人)
2018-01-31来源: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市人社局决定面向我市各县区为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各县区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经济管理或党建工作;

3、具有3年以上(含3年)县区党政机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2月28日;

4、年龄一般在33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以上条件均需全部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工作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宝鸡市国资委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

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行政中心1号楼320室(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最新干部任免表、近2年公务员考核表等复印件,党员证明、个人实绩(发表的署名文字作品、撰写的综合材料、调研报告)、《宝鸡市国资委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等相关资料,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所提供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市国资委按照遴选范围及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按照参考人数与遴选计划4: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不足4: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遴选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计算确定。遴选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计划为2:1。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由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及其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综合考察,突出政治品德,注重工作实绩。

(五)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宝鸡市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前出现职位空缺时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六)选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 马小刚(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3260185

郭艳妮(市国资委) 联系电话:3260448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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