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黔西南安龙县考调教育局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8-01-29来源:

根据《安龙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规定》(县办通字〔2014〕31号)和《安龙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补充规定》(县委办字〔2016〕62号文件精神,经县干部调配联席会议研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5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实施好本次考调工作,成立安龙县2018年公开考调教育局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考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考调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方式,按照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公开考调职位及名额

县教育局下属教研室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教育发展中心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1名;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考调职位:见《安龙县2018年公开考调教育局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安龙县(县直部门、招堤街道、栖凤街道、钱相街道、普坪镇、龙山镇、笃山镇、洒雨镇、海子镇、万峰湖镇)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间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6、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近三年有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和不定等次的(试用期间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2月2日至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安龙县西城区迎宾大道),联系电话:0859-5220333。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

4、报考职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同时签署报考职位承诺书;

6、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安龙县2018年公开考调教育局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本次考调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由高到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报名费100元/人。

六、笔试

(一)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遇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2018年2月12日上午9:00-11:00

(四)发放《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2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如因特殊情况请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安龙县西城区迎宾大道)。

考生应关注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如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七、考察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察人数与考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审核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档案审核严格按照干部档案任前联审有关规定进行,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

(二)考察政审工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公示栏和相关网站上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经县干部调配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方案》由安龙县2018年公开考调教育局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5220333

监督电话:0859-5215140

安龙县2018年公开考调教育局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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