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择优招录2018届毕业生公告
2018-01-20来源:

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46家市属和在温省属事业单位,推出涉及教育、卫生、防疫、工程等10多个行业共240个岗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择优招录2018届毕业生490人。

一、招录数量及对象

本次共46家单位计划招录490名事业编制人员,其中高校招录278人,公立医院招录119人,其他事业单位招录93人。

招录对象为全国“双一流”高校的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双一流”高校名单可下载附件查看)

二、应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1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招录程序

1.发布公告招录公告在温州市政府(www.wenzhou.gov.cn)、温州党建(www.wzdj.gov.cn)、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wzhrss.gov.cn)、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及有关高校网站发布。

2.网上材料投递2018年1月20日9:00起,应聘人员可登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zhrss.gov.cn)首页“温州市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择优招录2018届毕业生专栏”,在网上提交“应聘温州市事业单位个人信息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二寸免冠电子照片、已有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获得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投递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18:00。每位应聘者最多可报2个岗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招录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2.提供面谈(面试)路费补贴。

(1)凡是符合条件且接到通知参加现场交流面谈或面试的应聘者,分别给予路费补贴

补贴标准:同省不同城的300元,不同省但在同一地理分区的500元,跨地理分区的1000元。

申请方式:应聘者需在现场向补贴审核处工作人员提供包括本人单程票据原件(接面谈或面试通知后至当日期间的飞机票、动车票和长途汽车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和开户行信息等,补贴将在1个月内支付到位。

(2)凡是符合条件且接到用人单位通知来温州面谈的应聘者,路费补贴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标准或按不低于上述标准直接支付。

3.提供免费住宿。

凡是符合条件且接到用人单位通知来温州面谈的应聘者,可免费入住我市大学生驿站。具体由用人单位负责统一申请。

4.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州市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择优招录2018届毕业生专栏”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5.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6.咨询电话。

岗位及专业信息请咨询各用人单位。

招录工作咨询电话:0577-89090122,89090123。

网上材料投递技术咨询电话:0577-89090515。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和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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