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2018-01-17来源:

因工作需要,现招聘以下派遣人员,派遣至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名称:书记员

2、招聘名额:1名

3、岗位要求:

⑴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后出生);

⑵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⑶专业要求:法学、中文、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⑷能力要求:熟悉电脑操作,电脑打字速度达 120字/分钟以上。

4、工作职责: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配合仲裁员进行调查;

(3)记录、送印、校对、发送法律文书和仲裁材料;

(4)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5)仲裁院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待遇

月实发工资约33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时间:五天8小时,周末双休。

三、用工方式

应聘人员经考核录用后,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接受该单位的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

四、应聘说明

1、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文件;

2、文件格式: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rar压缩包;

3、接收邮箱:xm@zh-hr.com (请在email的主题中注明应聘职位名称,标题格式为“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

4、经审核简历符合条件者,合则约见,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5、投递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17时(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投简历);

6、在招考、签订合同前后,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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