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城管执法局招聘公告(120人)
2018-01-12来源: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弥补执法力量不足,加大南岗区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经区政府同意,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120人,其中:退役士兵50人,其他大专学历人员70人;详见《2018年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执法协管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均为财政供养非在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端正、热爱行政执法工作、作风正派、无劣迹;

3.适应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2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身体健康,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纹身、双眼视力良好,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6.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7.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已被辞退的城管执法协管员及其他部门财政供养非在编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现役军人;

9.2018年及以后毕业生;

10.其他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根据岗位需要,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和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培训考核

1.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及考试由特勤大队组织实施,主要培训行政执法业务知识,时间为一天;

2.军事训练,特勤大队组织军事训练,时间为期一周;

培训考核及考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培训考核及考试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216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五险一金”,险金自行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其处理。

 

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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