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首都师范大学校内招聘公告
2018-01-10来源:

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我校部分岗位实行校内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

招生就业处(1个岗位)

二、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一)基本要求

1. 校内在编在岗人员;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申请人须来校工作两年以上。

(二)岗位职责与具体任职条件

请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一)公布校内招聘岗位

以公告的方式在校园网公布。

(二)公开报名

凡符合校内招聘基本要求、岗位任职条件与资格的全校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报名。公开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可通过校园网下载、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校内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并务必于2018年1月15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发给用人单位联系人,同时抄送至人事处郭玲老师。

(三)遴选

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情况组织遴选、审核、评议,经应聘者原单位同意,于2018年3月16日下班前将应聘结果及签字盖章的《首都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审批表》(见附件3)报人事处。

(四)调动

人事处审核后办理相关校内调动手续。

联 系 人:郭玲 68902824

办公地址:校本部主楼616办公室

 

人事处

2018年1月9日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