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舞蹈学院招聘公告(一)
2018-01-08来源:

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专业舞蹈教育最高学府,隶属于北京市教委。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需要,2018年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事业编制岗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4、具有北京市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或符合非京生源应届生留京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6、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北京舞蹈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recruit.bda.edu.cn/)(建议用火狐浏览器、ie浏览器登陆)进行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版材料。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5日17:00。

(二)资格审查及报送纸质材料

1、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将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报送纸质相关材料。

2、报送纸质材料:

(1)网上生成并打印《北京舞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1寸照片)。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含首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回。

(3)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4)应届生须提供《2018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回。

3、报送方式: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送交到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

4、报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聘用安排

1、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以不超过1:5的比例选取优秀者进行专业测试(教师岗和演员岗)和校级综合面试。应聘专业教师及演员岗位者,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专业测试成绩占40%,校级综合面试成绩占50%。应聘其他岗位者,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校级综合面试占70%。

2、根据笔试、专业测试、校级综合面试的成绩和综合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3、公示期满,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情况说明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5952, 邮箱:hr@bda.edu.cn

联 系 人: 李老师

人才招聘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15032127067

 

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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