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7-12-26来源:德宏职业学院

德宏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2018年德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实用型人才。

第二条 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第三条 学院全称:德宏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253

第四条 学院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学制:三年

第七条 招生计划:单独招生计划60人。招生类别及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招生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

第九条 报考条件:通过2018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三校生应(往)届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第十条 报考时间及方式

一、报考时间:2017年12月25日8时至12月29日18时,29日18时关闭报名系统。

二、报考方式: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并于2017年12月29日18时前到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考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一、考试方式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学校单独组织命题、考试。

二、考试时间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机考部分):2018年3月10日9:00—10:00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部分):2018年3月10日14:30

(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1.文化素质机考:2018年3月10日9:00—11:30

2. 职业技能测试:2018年3月10日14:30

三、考试地点:德宏职业学院(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营水路11号)

第十二条 考试成绩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分420分。

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文化素质机考总分300分(语文80、数学80、英语60、政治80),占总成绩40%;职业技能300分,占总成绩60%。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一)学院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六不准”、“十公开”、“23条禁令”工作纪律,规范招生操作,依法履行招生工作。

(二)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录取程序

(一)考生查询个人成绩:拟定2017年3月12日起,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二)公示单招拟录取名单: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的原则及身体条件确定单招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确认,上报省招考院审核,在云南招考频道上公示。

(三)公示单招预录取名单:2017年4月4日前,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中的考生,考生必须到当地县(市、区)招办进行签字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签字确认。不参加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招录取。

(四)高中生、建档立卡户考生须达到学业水平考试控制分数线、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体检方具备单招录取资格。免试入学考生须具备免试入学资格,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体检方具备单招录取资格。三校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核、体检方有资格参加单招录取。

第十四条 告知

确认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

第十五条 优惠政策

一、凡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考生享受同等政策,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报教育部电子注册。

二、对建档立卡户考生,根据省招考院规定,我校单列计划优先录取。

三、对录取到我院与德宏军分区联合办学班考生(需达到规定要求),按义务兵标准免费保障食宿及被装,并每月给予生活费补助。完成2年学业或毕业后,组织身体和政治考核复审复查,符合征集条件的,批准入伍。

四、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18年8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单独招生录取考生进校后不得转换专业。

第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德宏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营水路11号,德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邮编:678400

(三)咨询电话:0692-2999725 2280311

二、本章程由德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云南招考频道网址:www.ynzk.cn;德宏职业学院网址:www.yndhv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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