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
201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0月1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4日
上午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中、初级)
二、考试成绩管理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详见附件1)。
四、报名工作安排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8月15日,
报名网址: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www.zzrsks.com),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8月16日
现场确认地点: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枣庄市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
网上交费时间:2012年8月16日—8月17日(逾期不办理网上交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考生网上缴费后,可于2012年8月27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报名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照片信息。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确认时使用。
3、考生向各区市人社局或市直有关单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或有关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
4、各区(市)人社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在报名表下方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和有关证件于规定的确认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按技术资格报名的须提供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原件1份) 。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10月8日至14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将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牢记,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60元。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的出版单位负责,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201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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