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 3000人公告
2017-12-21来源:

为推进国语教学,全面落实2018年基本实现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覆盖要求,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提升国语教育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我县国语师资短缺问题,同时也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经县委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国招聘教师3000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时间

2017年11月20日----2018年8月10日

三、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到中专毕业生。

2、内高班考入各类院校的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3000个

第一类:幼儿园教师900人

第二类:小学教师1000人

第三类:初中教师800人

第四类:普通高中教师300人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2、学历及专业:

(1)初中、高中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 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2)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 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有从教经验或其他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非师范专业。

(3)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限学前教育专业、幼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师范类专业或相近专业,有从教经验或其他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非师范专业。

3、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民族考生汉考(mhk)等级水平四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报考汉语文、汉语学科岗位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内高班考上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普通话标准的可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

4、教师资格要求:

考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应届生或无教师资格证的历届生须在2018年正式上岗任教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党员优先,民考汉毕业生优先;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入编

已经签约教师,鼓励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择优考入编制内,未参加、未考取考取特岗教师的由县财政聘用并实行同工同酬,同样待遇。

(五)报到上班时间

分春季秋季两批进行:

政审、体检合格正式签定聘用合同。

历届生:2018年3月1日上班,2月20-2月28日岗前培训,签约人员2018年2月20日报到。

应届生:2018年9月1日上班,8月15-8月30日岗前培训,签约人员2018年8月15日报到。

五、薪酬待遇

(一)聘用教师享受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生育及工伤等保险社会保障政策、退休政策、住房政策。

(二)中专(幼师)、大专、大学本科、研究生均比照在编教师同等水平条件核定同工同酬,月工资总额含五险一金,分别在7000-9000元/月核算。年终按照考核情况还发放一次性绩效工资4000-8000元。

(三)工资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评聘与正式在编人员相同。

(四)报到时,统一安排教师周转房或县保障性住房,每个房间均配备床、被褥、热水器、电视、衣柜、饮水机等基本生活设施设备。

六、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首次签订合同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每一期的聘期为三年。

(三)鼓励受聘教师参加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并考取莎车县编制内教师岗位。

(四)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执行。

七、相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到地点:莎车县教育局。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网上公告为准。

(五)本《公告》由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莎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 0998-8522581(人社局) 0998-8516339(教育局)

第一招聘组联系人:刘海洋 李文杰

第二招聘组联系人:杨兵峰 苏典斌

第三招聘组联系人:杨瑶琪 苏 敏

第四招聘组联系人:卫 恒 李稳平

莎车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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