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选调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20人)
2017-12-19来源: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储备一批优秀青年干部,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名紧缺岗位2018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须为“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985工程”、“211工程”院校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和专业

招聘岗位均为我区镇(街道)、区属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采取统一推出招聘岗位,招聘结束后再统筹安排到各单位。

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缓解部分紧缺岗位、紧缺专业人员需求,招聘专业为:

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统计学类、土木类、水利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农学门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电子商务类、旅游管理类。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9时—12月6日17时。

报名网址:报名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栏目,选择进入“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报名时,务必注明选择在哪个考点城市参加考试。

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

2017年12月7日—8日

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 12月11日9时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持有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笔试。

(二)综合测试

在杭州、长沙设置综合测试点,每个测试点的招聘名额根据报名、资格初审情况确定。各地考生可按意愿就近选择测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申论形式,根据指定材料写一篇文字材料,测评考生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的对策的可行性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须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三)签约

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另行确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考察时间另行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8年 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优惠政策

对于签约人员提供毕业前来奉化实习的岗位,并给予实习补贴。

此次聘用人员在人事流动方面可不受奉组〔2014〕24号文件关于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约束。

对表现好的,在晋级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七、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组织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88522209、88681506,监督电话:0574—88522050、88512044。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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