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海城市拟录取辽宁省“特岗计划”招聘教师进行选岗的通知
2017-12-19来源: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7〕42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计划名额批复的通知》(辽教函〔2017〕476号)精神,及《鞍山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的要求,海城市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体检、调档工作已经结束,拟录取特岗教师 192名,现发布公告(名单见附件1)。现将选岗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岗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点

2、地点:海城市教师进修学校(海城市招生办院内)五楼会议室

二、选岗须知

1、拟录取教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报名时最后学历)、报到证、一寸免冠照片2张,考生本人参加选岗,无故不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选岗结束后,录用学校对考生进行考查,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请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三、联系方式

海城市教育局电话:0412-3194018

海城市人社局电话:0412-3605135

海城市教育局 海城市人社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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