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连金普新区中小学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2017-12-08来源:

为满足新区教师力量需要,根据《大连市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3〉73号)文件精神,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新区社会事业局属部分中小学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性质

本次自主招聘人员性质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为大连大学专场招聘,招聘对象仅为大连大学的2017届和2018届高层次优秀毕业生,最终学历毕业院校不是大连大学的,不受理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招聘岗位条件设置的专业要求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

8.2018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9.城市中小学、农村中学招聘全国重点及本地师范类院校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农村小学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其中取得国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参照国内设置的相关专业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经考察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它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服务期限。通过自主招聘方式进入到各类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通过自主招聘方式进入到各类学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

四、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自主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在毕业时如未能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或者有不诚信行为的,不再作为拟聘用人选。

附件1—2018年大连金普新区中小学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附件3—2018年大连金普新区中小学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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