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鹤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12-07来源:

鹤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7〕10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7〕122号)文件要求,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以下简称机考),为做好我考区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一)报名条件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2、申请人为在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也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3、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到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4、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的计划外学生,如其招生计划未经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其学生学历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不能报名考试。

(二)报名材料

1、《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考生用于考试确认,一份各考点留档备查);

2、身份证原件(二代)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派遣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无派遣证出示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2018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报考申请文件并附报考考生名单,统一提供入学录取三联单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逐页加盖学校公章),报考考生名单顺序同录取三联单顺序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如更改专业,须提交经省教育厅同意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对应部门公章。

6、毕业证为外省院校颁发的考生,如在鹤岗考点参加考试,应满足工作单位隶属鹤岗辖区或户籍所在地为鹤岗市的条件。除按照考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当年报考时黑龙江省教育厅同意招生的计划(同意外省在本省招生的文件)或毕业院校所在地出具的《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用于佐证学历真实性)。

7、各考点辖区内学校组织的培训班的考生,不得在学校内报名,要严格按照应届和非应届毕业生的要求申请报名。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鹤岗考点将于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2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2、现场确认地址:鹤岗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三楼(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17号)。

(四)报名工作要求

1、鹤岗市内申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该在鹤岗市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到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考点报名。

2、黑龙江考区2018年共设10个机考考试考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岗、绥化、大庆、伊春、大兴安岭地区、省农垦总局,负责承担考试的考务考试工作。黑河市考生由齐齐哈尔考点负责考务考试工作;绥芬河市考生由牡丹江考点负责考务考试工作;鸡西市、七台河市、双鸭山市及抚远市考生由佳木斯考点负责考务考试工作;森工系统的考生,按属地化管理,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考点报名,非应届毕业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考点报名。未设考点的市地请按照考点的具体考务工作安排和要求,将本辖区考生的相应材料报送到相对应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3、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审核工作中凡有违规、舞弊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必须告知考生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五)准考证和签到表打印

自2018年4月18日起,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7日。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考试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18年5月5—7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6轮次进行,各考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轮次,考试时间5月5日开始,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七)收费标准

2018年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59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11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鹤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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