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7-12-07来源:

因工作需要,我委急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附件)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没有受到过党政纪处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4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

本次公开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之日。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009办公室(绿谷大道238号,联系人:陈林慧,联系电话:2990058)。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时需提供纸质及电子版的《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需经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公务员登记表和个人相关资料(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此外,报考党政办工作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文章获奖证书或文件,以及能代表本人水平的的综合文字材料2篇(领导讲话稿、调研文章各一篇,需任职单位盖章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选调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3:1的,减少相应职位选调计划数或取消相应职位选调计划。

2、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行测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后,按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及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4、决定与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经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转任手续。

本次选调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附件:

2017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岗位表.doc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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