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简章
2017-12-04来源: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因检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派遣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速录员3名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

2、苏州大市范围户籍,身体健康;

3、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技能(打字速度在70字/分钟以上),文字写作能力较强的优先考虑;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法律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或其它政法工作经历的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2名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

2、苏州大市范围户籍,身体健康,男性;

3、能基本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技能;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辅警或特警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1日至12月12日上午9:00-11:00;

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人才市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2楼)。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2、考试内容

(1)笔试

(2)技能测试 听打测试(A岗位)体能测试(B岗位)

(3)测试时间及地点(另定)

3、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和,其中笔试成绩占70%和技能测试占30%,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定)

4、体检和政审

(1)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报苏州高新区人事局办理备案手续。

(3)经体检合格的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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