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茂名化州市基层卫生院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2017-12-02来源: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函[2017]157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现公开招聘46名基层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化州市17个乡镇卫生院和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设岗位全科医生46名(见附件1)

二、特岗全科医生职责

(一)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二)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三)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三、应聘条件

(一)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三)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一)受辞退或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在化州市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

应聘者持证件和相关表格到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文仙路47号)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 《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 (2)有效身份证;(3)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书等;(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 (5)岗位有效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8)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60%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在 “化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入围体检的公布准考证号、姓名、成绩,未入围体检的姓名用“*”代替)。

(四)选择岗位

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由入围体检的考生自愿选择岗位,依次确定选择岗位人员。放弃选择岗位的考生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处理。空缺的岗位可按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 “化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报酬待遇。

五、报酬待遇

本次所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金额到个人帐户。

六、其他事项

1. 特岗全科医生是设置在基层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特设岗位。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3年,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服务期满后将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服务单位负责按程序为特岗全科医生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或执业地点备案手续。

3.特岗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在服务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化州市卫计局备案。

4.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5.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6.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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