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迁沭阳县审计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2017-11-17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县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2名公务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审计局审计工作岗位。

一、计划和岗位

具体计划和职位情况见附件。如原为公务员、参公身份的,自愿选调到事业单位的,须放弃原有身份。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县乡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中试用期满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具体见职位要求)。

(二)相关条件

⒈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经常性加班;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约定服务期未满的(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影响期限的;

(5)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⒈报名时间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县编办、县人社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县人社局307室(苏州东路17号县广电台大楼)。

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岗位表附后),按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从花乡沭阳网站下载)。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⒉报名、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⑵报考人员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⑶考生完成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⑷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二)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在2017年11月27日09:00—17:00到县人社局307室领取《准考证》。由县编办、县人社局根据岗位匹配需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选调。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编办、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核公示和办理手续

⒈考核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到选调单位先行试用。试用合格、能够适应岗位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适应的,回原单位上班。

在体检、考察、公示、相关手续办理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关手续办理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7-83595866。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沭阳县编办、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27-83068017 (县编办 ),0527-83595162(县人社局事管科)。

县编办 县人社局 县审计局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

⒈沭阳县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⒉沭阳县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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