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波大学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综合课2)
2017-11-08来源:宁波大学

科目名称:821综合课 2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其中民法学(100分)、民事诉讼法学(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题型结构

1.概念辨析题;

2.法条评析题;

3.案例分析题;

4.论述题。

二、考查目标和考试范围(或考试内容概要)

(一)民法学部分

1.考试目的和要求

民事法学是法学专业的基础性课程,通过民事法学考试,了解考生对民事法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法律的学习程度和深度,掌握考生运用民事法基本理论和知识分析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2.考试基本内容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民法(含民事法基本理论、物权法、债法、合同法、人格权法)、知识产权法、民事法立法的最新动态和研究热点、焦点问题。

3.考试知识点

民法

掌握要点:

(1)民法学概述

(2)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5)时效

(6)人身权概述

(7)人格权类型与保护

(8)权利的行使

(9)物权法总则—物权法概述与物权法原则

(10)物权客体与物权效力

(11)物权的变动

(12)所有权制度

(13)共有与建筑物区分所有

(14)用益物权概述

(15)各种用益物权

(16)担保物权概述

(17)抵押权

(18)质权

(19)留置

(20)占有

知识产权法

掌握要点:

(1)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

(2)著作权概述

(3)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4)著作权的利用与限制

(5)著作权的保护

(6)专利权概述

(7)专利权的客体

(8)授予专利权条件

(9)专利权的取得

(10)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11)专利许可证贸易

(12)专利权的保护

(13)商标与商标权概述

(14)商标注册

(15)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使用许可和商标管理

(16)商标权的保护

(17)反不正当竞争

(18)其他知识产权

(二)民事诉讼法学部分

1.考试目的和要求

民事诉讼法是法学本科学科体系中一门实用性突出的课程,也是基础课程。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得学生掌握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原理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及具体规定。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运用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及具体规定解决实践和理论中的民事诉讼问题。

2.考试基本内容

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诉权与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民事案件的主管与管辖、民事诉讼证据、法院调解、期间、送达、诉讼费用、审判程序、特殊程序、执行程序等。

掌握要点:

(1)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3)诉权与诉

(4)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5)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6)民事案件的主管与管辖

(7)诉讼参加人

(8)民事诉讼证据

(9)法院调解

(10)诉讼保障制度

(11)期间、送达和诉讼费用

(12)普通程序

(13)简易程序

(14)二审程序

(15)审判监督程序

(16)特殊程序

(17)执行程序

(18)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19)司法协助

三、各部分参考教材或主要参考书

1.彭万林:《民法学》(第七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王迁:《知识产权大教程》(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3.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4.张卫平:《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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