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各镇统计员2017年招聘公告
2017-11-06来源:

为了全面铺开镇统计综合改革工作,解决镇统计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根据《2017年关于招聘屯昌县镇统计人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受相关部门委托,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镇统计工作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到屯城镇、南坤镇、枫木镇、乌坡镇、南吕镇、西昌镇工作。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名单

二、岗位要求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屯昌县户籍;

2.中专以上学历;

3.男女不限,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文字写作能力,会普通话,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5.能够独立完成统计调查任务,具有一定数据分析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处分期限未满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

(三)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基层统计工作,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11月17日

2.报名地点: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二路133号)

3.联系人:洪瑛 (联系电话:13907515497)

4.公司联系电话: 67811123

5.地址: 屯昌县金盾保安公司

6.报名者直接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7.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1)户口本、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3)竞聘人员自行到屯昌县人民医院进行五项体检(项目有: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b超、透视),并2017年11月19日前将体检结果提交至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报名时,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收报名。报名者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统一由县统计局向公安机关发函出具。

资格审查(2017年11月19日-11月20日)

对所交材料进行现场初审

初审结束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5天。

9.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0.考生报考后应及时向公司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四、招聘程序

公告(通过政府网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录用。

五、聘用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终止合同。

2.本次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到屯昌县统计局从事工作,聘用人员与屯昌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月薪2500元(含五险,劳务派遣公司月40元管理费用),并根据屯昌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聘用人员由本公司负责购买五项社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假等福利待遇。

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0898)67811123。

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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