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中农业大学2018年招聘辅导员公告
2017-10-27来源:

华中农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 5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9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

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的编制岗位和性别、学缘结构现状,着眼学校事业长远发展需要,本次招聘辅导员9名,其中自然科学类学科(含理工农医)男性6名、本校女性1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2名。

若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低于6:1,则在笔试开考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招聘岗位数,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2018年应届研究生,2018年7月之前毕业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为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全日制统招学生;

7.未婚,年龄须在27周岁以内(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三支一扶”或具有高校全职辅导员经历者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8.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通过CET-4或相当水平(T

OEFL、IELTS)等;具备学生团体工作经历,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须有所在单位团委或基层党委出具的任职证明);

9.博士研究生,建筑学、土木工程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新疆籍少数民族,懂双语(维语和汉语);

2.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能够胜任辅导员工作。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填写简历,在招聘系统中提交申请。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3.学校考核。考核包括三个环节,依次为笔试、结构化面试和专家面谈,本科和研究生辅导员考核时间初步定为2017年12月20日至22日。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考核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包括中文和英文。中文主要侧重党的基础知识、科学人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察;英文主要侧重阅读理解能力。

结构化面试和专家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素质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数的1:8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最低入围分数出现多人并列时,全部列入)。

根据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家面谈环节名单(最低入围分数出现多人并列时,全部列入)。

根据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专家面谈成绩×30%计算总成绩,依据考核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2的比例确定入围实习考察名单。

4.实习考察。实习考察时间为10天,初步定于2017年12月底。

5.政审。对于进入实习考察的人员,学校组织人员到应聘者所在单位(学校)进行政审。

6.体检和心理测试。学校组织应聘者进行

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

7.学校审批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学校综合政审、体检、心理测试和实习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因拟聘人员政审、心理健康、体检、实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核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8.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协议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办理报到手续,如逾期不能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于2017年12月10日之前登陆网上招聘系统报名,注册用户登录,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照片。学校不设现场报名。

同时请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①《华中农业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表》(下载打印网上提交版本并签署相关意见和盖章)原件;

②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原件;

③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④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本科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

⑥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免冠登记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所在单位);

⑦主要获奖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⑧“三支一扶”或具有高校全职辅导员经历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应聘者须按时报名和递交纸质材料,邮寄纸质材料者请选择合适的快递公司(建议顺丰),确保材料在12月10日18:00前送至华中农业大学行政楼203室。材料不全或逾期提交者视为报名无效;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回。

五、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应聘者录用后为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辅导员在岗期间学校免费提供学生公寓住宿,并享有政策规定的专项津补贴。

六、其他说明

1. 信息公开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各环节

入围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华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网址为:http://rsc.hzau.edu.cn/zpygs/。

2.严肃招聘纪律

应聘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漏报等行为,立即终止其应聘资格;应聘者应遵守考核纪律,若有违反,按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应聘者及社会的监督,对本次招聘工作若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咨询;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举报,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3.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人事处行政楼203室。

人事处联系人:欧老师,联系电话:027-87280957 邮箱:rcb@hza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27-87282056

华中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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