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江宁区禄口交巡警中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7-10-17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禄口交巡警中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男性(江宁区本地户籍);

3、矫正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或4.8;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公安警辅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高中以上学历;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

3、目前正在从事警辅工作的人员,或者由于各种原因曾被公安机关解聘、开除、辞退的警辅人员;

4、曾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具有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26日(包括节假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禄口街道天禄路778号禄口交警中队服务大厅(成功社区居委会旁);

4、报名表格:报名人员在中国江宁(www.jiangning.gov.cn)门户网站上填报并打印《禄口交巡警中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面试需提供;

5、咨询电话:025-84951835

(二)面试及资格审查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网上报名表格打印;

4、招聘人员持《禄口交巡警中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政审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招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4、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五)培训及聘用

对初步确定的辅警人员,由禄口交巡警中队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指定的岗位工作,并确定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将由禄口交巡警中队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考评组,对招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确保招聘工作圆满成功。

附件:禄口交巡警中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禄口交巡警中队

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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