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的公告
2017-10-12来源:

为加强我市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监管力量,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经市政府同意,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镇(街)食品药品安全巡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信宜市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有夜间开车协助执法的可能,适合男性,有汽车驾驶证及一年以上驾驶经验;参与快检工作的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00;下午2:30—5:30。

3、中专以上学历,有食品药品等相关专业知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操作技能的优先,年龄限22-35周岁 (1995年10月31日至1982年10月31日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a、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b、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c、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薪酬待遇,食宿自行解决。

四、招聘程序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市区迎宾大道南),咨询联系电话:0668-8829808。

4、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先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c1或以上驾照、学历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计生证明、承诺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主要测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1:1的比例经局班子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招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经考察合格后,对被确定的招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巡查员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由我局决定是否续签。

六、岗前培训

被聘用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内有效,受聘人员在一年内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辞职产生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聘用人员。

2、本公告由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3、联系单位: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668-8829808;联系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南。

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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