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为使我院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外语成绩达到有关要求;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占用申请者母校的推免指标);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接收推免生的资助、奖励及相关优待政策
1、凡被我院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校一等新生优秀奖学金(12000元/人);硕士学习阶段成绩优异者还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其他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等。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院校、“985工程”院校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入学后学校一次性奖励“校长特别奖学金”30000元;对来自本校南京工业大学、本科阶段综合成绩排名前3%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入学后学校一次性奖励“校长特别奖学金”30000元。
3、我院拥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自主设置绿色建筑技术与工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可以在我院上述学科中任选学科专业,学硕专硕不限。
4、凡被我院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推免生,学院将在双向自愿选择基础上,根据推免生自己意愿首选的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为其优先推荐导师。
5、学院将为推免生在硕士学习阶段的学术科研中给予相应的鼓励与政策支持,优先为其提供参加各种国际联合教研、学术会议交流以及大型工程实践等机会,同时各类实验室与工作室其也可以优先使用。
学院将从多方面、多渠道为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提供大力的支持与保障。
三、接收推免生的申请材料
凡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报考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2018年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生,需在复试时向我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级 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套);
4、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报到时递交给建筑学院研究生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包括前期已进行预报名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对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提出申请。
2、学校与学院将及时审核申请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主要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我院将根据申请学生情况确定复试考核方式并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4、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njtech.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推免生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统考考生复试期间进行,色盲色弱不取。
3、建筑学院咨询电话:025-58139469;联系老师:董老师。
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