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7政法系统对口安置公告
2017-10-09来源: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关于加强政法部门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从事技侦、情报、反恐、维稳、处突等与政法工作相通相近各类专业的2017年度营以下和专业技术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并符合录警相关规定(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无任何党纪政纪处分,营以下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可对口安置到市政法部门。

一、对口单位和岗位要求

(一)市人民法院2名。维稳或处突1名,从事信访或司法警察工作(按照入警条件要求,2018年5月1日前不满34周岁且体能测试达标);技侦或情报1名,网络或计算机应用专业,从事网络计算机应用管理或机要工作。

(二)市公安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6名。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法律、少数民族语言及双语翻译等专业学历,具有特种兵或武警特战、特勤分队服役经历,或具有狙击、排爆、防化等岗位工作经历。

二、工作程序

(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接收单位查阅档案;

(三)进行面试或技能测试;

(四)选录人员确定并签字。

三、申请对口安置到政法部门的每人限报1个单位,如有意向,务必于10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送市军转办。

市军转办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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