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秋季楚雄州姚安县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公告
2017-09-30来源:姚安县教育局

2017秋季姚安县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公告

为做好2017年秋季姚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户籍在姚安县的社会人员。

3、人事关系在姚安县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或人事档案关系在姚安县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四)体检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按其合格证相应的种类和任教学科进行申请认定。

2、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课程考试且教育学和心理学都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应报名参加相应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详见《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

二、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8:30-22:00,(注意: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系统不开放。)。

2. 报名网址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2017年10月30日以前提交信息。

三、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材料和证件

(一)报名信息确认时间

2017年10月15日—10月3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姚安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0878-5722398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和证件

1.由申请者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原件)。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填写)。

3.《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份(由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审验)。

5.非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

6.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7.对符合条件的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在院校参加过教育教学实践的,须出具本人毕业教学实习鉴定材料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8.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9.近期本人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申请表,1张反面写上姓名用于办证)。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五、收费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80元/人。

特此公告

姚安县教育局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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