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迁市泗洪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监督协管人员简章
2017-09-29来源: 泗洪县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5〕25号),我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监督协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办公室文秘;

2、基建辅助员1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

2、征招女性不超过1人。

3、(1)办公室文秘。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较强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尤其擅长word、ppt操作。掌握基本的摄影、照相、新闻采编等技术,会进行微信公众号后台推送内容编辑,熟悉常用视频、照片编辑软件,有相关工作经历,中文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录取。

(2)基建辅助员。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基础建设相关理论,能熟悉运用office办公软件,有金融类或招标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审核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泗洪县公安消防大队2楼中队部(富康路1号,分金亭医院北侧)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参加报名。

报名电话:0527—80821310 18351060231(力指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业务知识各占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消防业务知识考试范围在报名时发放。笔试约在报名截止日后1月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县公安消防大队通过《中国泗洪》网站(www.sihong.gov.cn)公布。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视情相应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前,县公安消防大队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所有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面试约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成绩现场公布。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体检人员,并在《中国泗洪》网站上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中国泗洪》网站公示7日后,未接到任何关于拟录用人员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无事实依据的,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六)人员待遇

交纳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培训试用期工资1500元,正式录用后,月薪不低于2400元左右,配发制式服装,享受国家所有法定节假日。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3661069 80909117

本简章由泗洪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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