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佛山市商务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7-09-28来源: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商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商务局科员3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可放宽到31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年龄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

(四)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要求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公共管理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等;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六)思想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公开选调范围:1.未满试用期的;2. 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到2017年10月20日。

2.报名地点及咨询: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佛山市商务局)5楼人事科;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人:曹先生、冯先生,联系电话:0757-83036015、83808076,传真:0757-83808076,邮政编码:528000

3.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所需材料扫描并打包,文件包标题统一为“佛山市商务局选调+姓名+选调岗位”,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到fsswjrsk@163.com,逾期将不接受。邮寄报名:通过特快专递将所需材料邮寄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佛山市商务局)5楼504人事科,报名时间以交付地邮戳为准,信封写明“选调公务员资料”。报名提交资料后请务必来电确认,10月25日仍未收到邮寄报名资料的,视为未提交。

4.报名材料:(1)《佛山市商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1份、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2张;(2)《公务员登记表》、近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3)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专业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4)个人工作经历和工作总结、个人业绩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审核情况及考试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本人,考试时间待定。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选调人员。考试成绩可作为我局今后选调人员的依据。

(四)体检。依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集中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由我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考察。按规定对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和考察。如政治审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由我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在“佛山市商务局”网站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转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佛山市商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7-83036015,0757-8380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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