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法学专业简介
2017-09-28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概 况

按照法学一级学科招生,入学后结合指导教师与学生互选确定二级学科专业方向培养。主要专业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社会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教育法学。目前有导师21人,主要培养学生成为具有法理自觉、现实关怀和国际视野的法学教育和实务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能够从事相关学科和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教学工作,也能够供职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事实务工作。

主要研究方向

宪法学基础理论;行政法学基础理论;比较宪法;比较行政法;部门宪法;部门行政法等;

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学;企业法学;财政税收法学;金融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法等;

法学基础理论;法治与公共政策;立法学;司法原理与司法制度;法哲学与政治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史学等;

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社会法学; 企业合规研究等;

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经济刑法学等;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多元化纠纷解决;仲裁法等;

教育法基础理论、现代学校制度研究、教育法治研究、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比较教育法研究等。

主要导师【适用2018年招生】

田雷 刘新民 胡雪梅 刘迎霜 熊琼 余锋 吴泽勇 王欢欢 于林洋 任海涛 柏浪涛 董保华 岑峨 张伟 田成刚 黄欣 凌维慈 陈俊 于浩 陈融 王景斌

专业课程

法学前沿、法律方法、法学研究方法、宪法学专题、行政法学专题、经济法原理、环境法基本理论、法理学专题文献、立法与司法原理、民法总则与人格权法专题、民商法前沿、中国刑法学原理、外国刑法学原理、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教育法学专题研究等。

研究生毕业后主要去向

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

专业希望招收具有何种专业背景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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