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公务员局的安排部署,201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将于近期实施。
本次我县拟招录4名,其中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3 名(综合管理1),从优秀社区干部中招录1名(综合管理2)。招录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
招录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截至2012年8月20日,担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及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4.在报名开始日(2012年8月20日)前,报名人员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5.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20日至1994年8月20日期间出生)。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3.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4.2007年以来在公务员招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5.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6.担任职务后因各种原因不在村、社区岗位工作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管理科 蔡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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