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公示(第三批)
2017-09-25来源:

根据《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有关规定,李嘉欣同志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编委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9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7—88826131、88822742

附件: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第三批)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附件:

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第三批)

用人单位

职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总成绩排名

体检结果

备注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

a27

——

111110101034

68.89

86.13

77.51 

1

合格

放弃录用

李嘉欣

111110100630

69.80

80.87 

75.34 

2

合格

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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