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通知
2017-09-21来源:曲靖教育信息网

曲靖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曲靖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1、基本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曲靖市户籍或在曲靖市工作并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在曲靖学习的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曲靖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3、学历的要求

种类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地区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暂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5、省考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云南省于2016年1月最后一次组织了教育学和心理学全省

统一考试,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过渡期内,已取得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以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2017年起,云南省不再单独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省考成绩不能与国考成绩相互抵用。

在云南省或在其他试点省份报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只能申请参加全国教师资格面试,不能申请参加过渡期内各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对已参加国考笔试、面试合格,并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不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需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所需材料,体检合格,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必须参加拟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外地毕业返回户籍地的人员,包括外地师范生或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笔试都合格取得合格证的应予以受理。

6、体检要求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⑴.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⑵.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⑶.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二、认定机构

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确认点选择本人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信息提交后,带齐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或指定报名的地点)的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核、确认个人信息。户籍在麒麟区,需要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报名时,确认点请选择曲靖市政务中心,信息提交后,请10月9日-10月19日期间带齐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曲靖市政务中心(南城门广场对面)审核,确认个人信息。

三、报名网址及时间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3、网报时间

2017年9月25日-10月18日期间的7:00-23:59(节假日休息)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申请人按各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要求用A4或A3纸双面打印,申请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照片:半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要求与网报提交电子照片和办证照片相同)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师学校中的学前教育专业需经省教育厅师范处批准的学历才认可;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证明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5、普遍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想品德鉴定表原件(鉴定单位盖章)

7、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省考)原件和复印件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原件和复印件

9、户籍不在曲靖,且工作单位在曲靖市内,需提交劳动合同。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式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形式: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笔试指在封闭状态下规定时间内完成说课稿,面试指说课和专家组提问。

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时间,由各认定机构自主安排。

六、日程安排

按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曲靖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9月25日至10月18日,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网络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定。按认定权限,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曲靖市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11月11日对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七、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县市(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曲靖市教育局

0874-3333216

0874-3212306

麒麟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期间)

0874-3315025

沾益区教育局

0874-3162589

马龙区教育局

0874-8880894

陆良县教育局

0874-6222912

师宗县教育局

0874-5757163

罗平县教育局

0874-8212654

富源县教育局

0874-4612502

宣威市教育局

0874-7123559

会泽县教育局

0874-5125498

曲靖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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