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辅警岗位招聘公告
2017-09-16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简称“辅警”)建设,充分发挥辅警人员的辅助作用,确保葫芦岛市交警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道路交通管理事业,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50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工作面向葫芦岛连山区、龙港区户籍。

1、退伍士兵招录10名,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特勤大队辅警工作;

2、辅警文职招录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机关及办公室等日常工作;

3、岗勤辅警招录30名,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一线大队岗勤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公职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情形。

(二)年龄条件

20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后至1997年9月1日前出生,女性文职人员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男身高不低于1.75米(10名退伍士兵身高不低于1.80米,文职人员特别优秀的,身高可适当放宽),女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处于正常值内,身体匀称。无色盲、色弱,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三、岗位要求

主要协助公安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车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从事公安文职等工作。其中岗勤人员实行倒班工作机制。文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能够胜任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22日(不含双休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2号,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316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军人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五、招聘流程

招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以及体检、政审等环节。

1、笔试

笔试内容: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社会常识等,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卷面满分为100分。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男)

测试内容:1000米跑、10×4往返跑、俯卧撑。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政审

由报考人员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政审材料。

5、体检

检查内容:视力、色盲、身高、体重、纹身、x光胸透、肝功检测等。

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工资待遇

1、此次辅警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考试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管理办法》执行。月基本工资标准12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另每月有200元绩效工资;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

七、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承诺提供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岗前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

3、在体检、考察和录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人选。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 咨询电话0429-3171504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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