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盖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我市“特岗计划” 考生进入体检人员已经确定,现将体检及资格复审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我市确定2017年“特岗计划” 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60人(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工作安排
1、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2、体检人员签到时间
请进入体检人员于2017年9月20日(周三)上午(9:00—11:30),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版)和人民币300元,到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盖州市劳动监察局办公楼三楼)取表、缴费。体检表中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体检时间
2017年9月22日(周五)早7:50集合,8:00正式开始体检。届时请参加体检人员按照市“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4、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体检组、序号牌;
2)、参加人员要按照体检表中提示的体检须知的注意事项安排好体检前的生活。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保持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3)、体检不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体检1天后没有接到电话视为体检合格。
三、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体检工作进行中,资格复审工作同时进行。请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考生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4:30)前将本人档案送到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9月20日上午直接送到体检签到处)。需要提档函的考生提前到科里领取(9月20日上午和9月22日不办理)。
四、相关事项
1、经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按照《招聘公告》规定,考生在体检和资格复审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盖州市“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办公室
二0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