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房产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9-15来源:

为加强我县房产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甘南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甘南县房产管理处隶属于甘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公益二类、县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甘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质资格条件、文化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

3、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聘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 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办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在县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三)考核与体检

甘南县住建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是对考生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在甘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甘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与实施。未尽事宜由甘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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