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师范大学招聘人员公告(第3号)
2017-09-13来源: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1号)工作安排,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为方便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准备现场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公布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前发布现场资格审查公告。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时间:2017年9月12日 -13日,8:00-16:30

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办公楼一楼

二、审查内容

(一)资格审查要求

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我校提供规定制式模板的,必须按照模板出具相应证明),证明材料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完全一致,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笔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笔试资格,同时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材料

1.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的报名登记表(请在第4号公告中查询本人报名序号,并将本人报名序号打印在报名表左上角);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暂未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参见模板),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4)如本人不能现场确认,可让其他人代为确认,需提供应聘者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参见模板)。

2.各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要求提供以下相应材料,请仔细查看应聘岗位的要求,仅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材料,没有要求的不需要提供。

(1)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职称评审材料);

(2)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参见模板);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中学教师资格证、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等);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要求的获奖证书);

(5)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历证明(限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工作部门、工作时限和工作内容,由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参见模板),同时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7)招聘岗位条件中明确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岗位,需要所属一级党组织开具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党员身份最终以人事档案为准;

(8)专业培养(研究)方向证明:岗位中有明确专业培养(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研究生培养(研究)方向证明(参见模板),同时提供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盖印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或者攻读硕士学位录取登记表(材料上明确标明培养研究方向字样);

(9)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流程

1.应聘人员根据工作人员指引进入等候区(本科与招生就业处办公楼一楼115室)等待,室内保持安静。根据要求将所有材料有序排列。[page]

2.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资格审查区(本科与招生就业处办公楼一楼106室)进行审核,审查未通过人员返还所有材料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工作区,审查通过人员在报名表上盖章并返还原件,进入缴费区。

3.缴费区(本科与招生就业处办公楼一楼103室)缴纳考务费,工作人员在应聘人员的报名表上盖章,结束缴费。

4.工作人员引导离开工作区,结束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四、费用收取

管理岗位1、2和辅导员岗位1、2:考试两科,每科50元,共计100元

其他岗位:考试一科,共计50元

请自备零钱。

五、领取准考证工作安排

时间:2017年9月15日,8:00-16:30

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办公楼一楼115室

材料:身份证、已盖印章的报名表、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二张

六、咨询电话

0411-82158439 0411-82159599

七、友情提示

1.请一次性带齐全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如因本人原因未在9月13日16:30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按规定将视为未在规定时点内完成资格审查,按自动弃权处理。

2.乘车线路

大连站出发:

打 车:到辽宁师范大学北院(20元左右)

公交车:101路到辽宁师范大学站下车

地 铁:友好广场站(d口)上车,2号线辛寨子方向,辽宁师范大学站下车

大连北站出发:

打 车:到辽宁师范大学北院(34元左右)

公交车:乘坐8路,在沙河口火车站下车,换乘705路,在辽宁师范大学站下车

地 铁:1号线河口方向,在西安路下车,换乘2号线辛寨子方向,辽宁师范大学站下车

大连机场出发:

打 车:到辽宁师范大学北院(24元左右)

地 铁:2号线海之韵方向,辽宁师范大学站下车

辽宁师范大学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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