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应征入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工作程序的说明
2017-09-13来源: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一、 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入伍新生本人或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 审核材料寄送学校。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由县级征兵办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寄送至学校招生部门转教务处(或直接寄至教务处)。

三、 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办理。教务处依规定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四、 审核后材料寄回征兵办。教务处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至相关县级征兵办。

五、 备案与通知。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并在1周内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新生或委托人保管。

六、 其他说明

1. 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办理最晚应在新生报到(9月16日)前完成,以便于后续统计报到率以及学籍统计工作。

2. 入伍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学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学校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可以在退役当年(如错过当年入学时间可以顺延 1 年)办理入学。

3. 入伍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咨询电话:0519-8633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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