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公安消防大队2017年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
2017-09-13来源:

为加快推进怀集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有效解决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县消防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合同制消防员

二、招聘对象:男性;怀集户籍社会青年,退伍军人优先。

三、工作任务: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四、招聘名额:10名。

五、资格条件

(一)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

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

(二)年龄在20至30周岁,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应聘人员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四)身高165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标准体重+-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五)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可适当放宽以上第(二)、(三)款的资格条件;

(七)无其他不适合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八)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可不受怀集户籍限制。

六、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1)基本工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为1500元/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为2400元,其中包含基本工资、高危行业补助,从中将200元为量化考核奖金,政府专职消防员劳动合同实行每年一签制度。

(2)工龄工资:参考现役人员军龄工资标准,每年增资20元,从入职起算。

(4)大队为每名签订劳动合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社会保险。社保险种、标准及单位与个人分担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年终奖金:按照个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发放。依据《肇庆市市直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肇人薪[2008]1号)“对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工作人员发放1个月基本工资的一次性年终奖金。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怀集县怀城镇解放北路55号,即县公安消防大队一楼门口。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怀集县公开招聘政府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原件供报名时审验)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情况证明;

3.学历证书,驾驶证;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

6.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八、聘用考核

凡参加应聘者先参加统一的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参加各类考核,体检由县消防大队统一组织。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30%、面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笔试主要内容为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和文化知识;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标准和省消防总队有关专职消防员入职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主要内容有1500米、100米跑和引体向上等三个项目);面试(根据笔试和体能考核成绩排名,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分数线和人员)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凡被聘用的专职合同制消防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约一个月)。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经考核聘用的专职合同制消防员聘用期为二年(含试用期二个月,其中含岗前培训时间,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

九、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体检、考核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手机群发信息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留意手机信息。

十、联系方式

地址:怀集县怀城镇解放北路55号,即县公安消防大队一楼门口

联系人:谭小姐电话:0758-5861387

传真:0758-559708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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