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综合考试大纲
2017-09-09来源:山东大学

813-综合考试(文)

一、考试目的

综合考查考生在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本理论水平和评论写作的能力,选拔有扎实理论基础、理性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强的考生。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

本科目为中国语言文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统一必考科目。考查内容包括语言学理论、文学理论和评论写作三个方面。

语言学理论和文学理论部分的考试范围是高等学校基础课“语言学概论”和“文学概论”所讲述内容。评论写作所提供的材料范围覆盖文学史的各个时段。

三、考试基本要求

语言学理论和文学理论两部分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和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的能力。要求考生概念准确、明晰,举例允当;回答问题准确、简洁、全面;论述问题观点合理、分析深入、条理清楚、逻辑性强、表达清晰,能够运用相关理论深入分析事实、解决问题。

评论写作部分考查考生解读材料、文学感悟与理性提炼的综合素质与实际能力以及写作能力。要求考生在评论写作中合理处理材料,关联必要的文学史知识,体现相关的文学理论素养,既能符合文体要求,又能表现某种创新性思考与个性化表述。

四、考试形式

考试为闭卷笔试。

五、考试内容

Ⅰ. 语言学理论

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包括:语言的性质和功能;语言的起源和发展;语言的各种变体;语音;词汇;语义;语法;文字;语用。

Ⅱ.文学理论

文学的基本原理。包括:文学的性质、定位、特征、功能、起源、发展;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构成要素、语言特性、种类体裁;文学创作的性质特征、功能、成因、过程、创作类型;文学阅读与批评的性质、特征、功能。

Ⅲ.评论写作

完成一篇材料作文。材料内容为文学史现象、作家作品。写作中应结合文学阅读经验与文论思考展开对有关材料的解读、申发和意义建构。

六、题型

试题类型主要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评论写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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