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7级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
2017-09-07来源:山东大学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0号)要求,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7级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复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统一组织,分工负责。资格复查工作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牵头组织,本科生院、校医院、公安处、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资格复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分工如下:审核新生身份及档案材料由各学院负责组织;体检复查由校医院负责组织;文化课复查由本科生院、各学院组织安排。

二、复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

1. 现场审核。新生报到时,学院要逐一查验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未办理户口迁移除外)、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并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对学生身份信息与省级招生部门录取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要严格核对,如发现信息不一致或录取数据缺失的,要及时与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不能明确认定者,应暂缓办理报到手续,待查实核正后办理。报到工作须由专人负责,填写《山东大学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附表1),由学院留存;《山东大学2017级未报到新生统计表》(附表2),于9月10日前报送本科招生办公室。

2. 档案审核。认真验查自带档案考生的高中档案及密封状态,未交高中档案的需验收县级招办或毕业中学出具的档案统一邮寄证明,办理验收登记手续。

3. 集中审核。军训前,以学院或专业(类)为单位,集中组织学生亲笔详尽填写《山东大学学生学籍登记卡》;报到两周内,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核对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的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身高、照片、简历等重要信息,比较报到前后填写表格字迹是否一致,与可疑新生逐一单独当面谈话,提出意见并报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形式录取的新生及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资格条件要进行逐一核查。

(二)文化课复查

入校后,学校统一组织外语入学测试。对测试成绩与原高考成绩有较大差异的学生,学院应填写《山东大学2017级新生入学测试异常情况统计表》(附表3),于9月25日前查明原因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其它形式的文化课复试复查工作。

(三)体检复查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校医院写出复查报告,提出延期入学、转专业、休学、退学的建议,于9月20日前汇总后报送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四)特殊招生类型学生的资格复查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复查上述内容外,还要安排专业课的复试复查。艺术学院、机械学院、体育学院要制定具体的复试审查实施办法并于9月20日前组织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复查专业成绩与高考专业成绩有较大差异的学生,学院应查明原因、摸清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填写《山东大学2017级新生入学测试异常情况统计表》(附表3),于9月25日前报送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三、复查结果及处理

各责任单位要写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论报告,填写《山东大学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附表4),由单位领导签字后,于9月25日前报送本科招生办公室。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对于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对于需要延期入学、转专业、休学、退学者,须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存疑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或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新生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时效性极强的工作。教育部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本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报告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校主管部门。因此,各责任单位要对新生资格审核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避免疏漏。如有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沟通不畅、工作不认真、复查不到位致使违规违纪、冒名顶替、舞弊学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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